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系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饲料与动物营养、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兽医硕士、微生物与生化药学、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生药学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来进行,合乎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按系统要求注册报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8:00——2022年5月7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序号01-04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上午9点-11点;05-07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含写作题)考试时间上午9点-11点半。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材料如下: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届暂时无法提交的,经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示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进入考场前请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考试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
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算检验测试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有:考前21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14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的人有接触史、出没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亲属中有以上情况。
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等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法律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我院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聘用后工作岗位服从我院安排。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可以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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